新御书屋 > 精品文学 > 离歌 > 七、孤雁飞
    「帝都三辉」,这称号是他们三人青春的印记。
    最初的最初,只是由一个无名的说书先生所称,渐渐地,这称号传遍帝京街头巷尾,最后成为他们的代名词。
    风离,周朝歌,高雨霽,帝都三辉,三个花样男子,潘安貌,子健才,帝京里不可多得的点缀,曾流连于青楼,一掷千金,只为听帝京名妓杨素素清唱一曲;曾醉倒于渡口,船不敢靠岸,人不敢扰其清梦;曾抢于六扇门行动前捣破各山水恶寨……
    有点荒唐的生活,一段意气风发的日子,十多年后再听宫人说起往事的某一椿,他觉得那是属于别人的故事。
    很久以后的一个黄昏,周朝歌的女儿周怀霜在夕照中抬首问他:「爹爹,那个风流浪荡的周朝歌真的是你吗?」
    那的确是他没错。跟那个曾为先帝书僮,忘性大的冷淡少年是同一个人;跟那个为新帝承恩平内乱,重整三宫的周总管是同一个人。然而他却跟女儿有相同的疑问,甚至由疑问变成对自己的质疑。不禁在心里问自己一句:那个周朝歌,真的是他吗?
    当年刚满十九,与风离、高雨霽畅谈天下的时候,为什么他会有一份勇气跟他们去胡闹?那时候的他觉得什么帝京,什么皇上,什么三宫,束缚着他的枷锁,身后的一切,已经不在重要。
    他是忘情的,忘情去做他从未做过的事。
    不等他回答,女儿又说:「我喜欢那个爹爹。」天真澜漫的笑靨不带任何机心,如果可以,他想永远守住女儿这样的一个笑容。
    「为什么?」他蹲下身子,刻意露出气恼的样子,可是女儿压根儿不怕他,反而咯咯大笑起来。
    「因为那时候的爹爹一定比现在快乐。」年纪轻轻,一个十岁也没有的丫头,一双水灵灵的大眼已经看清他的心事,很多时候,他寧愿她笨一点。
    他问:「我看起来很不快乐吗?」
    女儿笨拙地伸出小手轻抚着他微微拧紧的眉心,「爹爹总是皱着眉的,快乐的人又怎会皱眉?」
    他苦笑,别人并不知道,「帝都三辉」走的路,由一开始便不相同。
    他们,不过是在途中有过短暂的相会,然后总得擦身而过,再回头,已经找不到他们并肩走过的足跡。
    「小歌,答应我,将来老老垂矣的时候,你也不能忘记我,就算是失忆,你也要记得我的模样和名字,即使死后落到黄泉,饮过忘川河的忘情水,你也要为我而心痛。」
    风离舔舐着周朝歌的唇瓣,舌尖一步步乘隙探寻着对方躲藏在齿后的舌头,彼此混杂着汗水的青丝纠缠在一起,帷幔中,是他俩交叠在一起的暗影。
    周朝歌不再挣扎,咬着下唇尽量要自己放松,忍受着身后被庞然巨物入侵所带来的不适。
    「离儿,你真的不回头?」
    本以为永生不埋藏在心底里的问题,在情迷意乱的时候竟是如此轻易地说出来。
    「那个人,有回头吗?」
    风离不敢答他,只好转移视线。
    他按住他的双肩,像是一头永不饜足的野兽,在他脖子咬出一个接一个的齿印。
    周朝歌顾不得会弄伤自己的后庭,用力将风离推开,连带他的阳物也被逼抽出来,发上传来一阵拉扯的痛楚,几綹缠在一起的发丝倏地拉断。
    还没有到达高潮,风离硬生生将自己的慾望控制住,自己套弄起来,没有再跟他纠缠,如他所愿放过他,「那时你不该出现在我眼前,不该问我那曲的名称。」
    同样的话,风离也不知跟他跟自己说过多少遍,但他还是不厌其烦再说一次。
    周朝歌背着他将衣服穿好,淡淡道:「所以,现在就由我先离开吧。」他弯下身,很快就穿好袜子。
    风离冷眼看着他的背影,一声不响的半躺在床上看着他,没有挽留,直到他连鞋子都要穿好,要走出房间时,风离才再开口:「梦里不知身是客,一晌贪欢。小歌,何必急着要自己清醒?天还没亮。」
    小歌。
    离儿。
    因为大家都不曾享受过温柔,所以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互相安慰,一遍一遍的叫着这两个名字,将他们渴望得到的温柔,全都发洩在他们的慾望上。
    像是染上毒癮般,明知不可为,偏偏愈陷愈深,他们都在享受那种禁忌的关係,以及当中那种堕落的快感。
    他们的关係,就是源于一种同病相怜的疼惜,建立于痛快淋漓的性慾,要开始很容易,要终结,也是转眼间的事情,若断还续的情丝,无法绊住朝歌的脚步,也不能稳稳掌握在风离手中。
    「风离,不是任何人也像你一样什么都不怕的,我也会伤会痛,害怕被伤害。」
    「小歌,你终于还是为自己作出抉择吧?」
    风离笑问,想起那个他们首次相拥而睡的晚上。那时候,他一直恼他不会去把握自己的生命,可是当周朝歌为自己作抉择的时候,他却怀念昔日那个周朝歌。
    其实,风离是自私的,自私地想佔领周朝歌生命的全部,却不允许别人佔据周朝歌的人生。
    周朝歌回头,微弱的光芒照在他身上,为他的轮廓绘出优美的线条,这时风离才发觉周朝歌并非他想像中那么瘦弱,周朝歌的瘦弱只是他给别人的错觉,他本身与风离身高相近,也不比风离瘦多少,他只是比风离少一种强势。
    现在,周朝歌结实的胸膛可成为一个女子的依靠,一双有力的臂弯能够为一个女子遮风挡雨,宽阔的双肩亦能背负起所谓的家庭和责任,周朝歌早已经不需要他,而他亦没有能力、没有资格要他为他多留一刻。
    曾经,有一个瘦削的少年,有点傻劲,让人想疼想保护,可原来那个少年已经被光阴洗去,取而代之的,是眼前这个淡然中藏着利刃的男人。
    「离儿,你会为我高兴的吧?」也许,这是周朝歌最后一次叫他离儿。
    「我只是觉得内心隐隐作痛。」
    「风离,你可还记得瑜王?」
    「皇十子?」
    「当年他凯旋归来,不要高官厚禄,黄金白银,只求圣上让他回江南与他的爱人团聚。」周朝歌柔声道:「也许在很久以前,我就想遇上一个这样的人,为我拋弃他原来所背负的一切,与我执手同行,同赏春花秋月,但我知道,我没有那个人的运气可以遇上另一个瑜王。我遇见了你。」
    他要的,不是稍纵即逝的花火,而是永恆不变的春花秋月。
    只是他最爱的人无法给予。
    「小歌……」
    周朝歌笑得有些冰冷,令他觉得陌生,「风离,我绝对会将你忘记的,你太霸道了,在三宫总管一职完全支配我的人生前,这刻,我不想被你控制。」
    他不知道自己能否做到,但是,他会努力的。
    后来风离一直在想,如果自己拉下面子恳求朝歌留下来,周朝歌即使要离开,他的背影是不是不会那么决然?
    这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。
    不止一次,有很多次,望着周朝歌的背影,他都能够开口叫他留下来,但是他一直咬紧牙关,目送周朝歌远去。因为他太高傲,作为太子承恩的儿子,即使身份永远不被承认,他还是有这种属于皇族的傲气。
    挽留的说话,他一句也没有说出口,一句也没有。
    因为,他已曾主动抓住周朝歌一次,当周朝歌再一次退出他的生命,他不想卑屈地开口请求。
    与周朝歌分别的那年秋狩,他拦在太子身前,请求与太子比剑。高雨霽身躯一动,似乎想衝过来拉住他,但最终还是退开了当个旁观者。眾目睽睽之下,他百招以内挑开太子的宝剑,如愿以太子所学的剑法击败太子,太子看不出喜怒,懋帝目光深邃,无人知他们心里在想什么。
    风离带笑的目光移到周朝歌身上,却发觉那个高瘦的男子,目光根本没有落在他身上,霎时间,心里的喜悦被朝歌的冷然全数冲淡。
    看着天上悠悠飞过的孤雁,他忽然觉得惆然若失。
    心里一个空虚的部分刚被填满,可另一处却突然空掉。
    因为自小得不到父母的爱护,所以他长大后才想追求太子的认同。那天夜宴中,太子赐予他「七星龙渊剑」,他不清楚那个他一直想追上的父亲是装模作样,还是真的在认同他。
    一直在拚命追寻的东西,那时候他醒觉其实这是并不是那么重要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