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御书屋 > 都市言情 > 我讨厌你 > 第154章
    陶楂差点一屁股坐在了地上,他惊诧林寐居然已经了解自己到了如斯恐怖的地步,又觉得林寐怎么能这么直截了当的戳穿自己。真没品德。大学真是白上了。
    “没有。“陶楂撇撇嘴,从零食口袋里翻出一袋饼干撕开。
    林寐膝盖蹭了蹭陶楂的膝盖,“我给你唱歌听,好不好?别生气。”
    陶楂本来就没生气,但林寐既然说他生气了,他还是得做做样子。
    “好……好吧。”陶楂不情不愿。
    夕阳的最后一抹颜色消失了,原野上帐篷上又多了数顶,风声在耳边呼啸,朦胧的地平线就在远方,形色不一的灯盏或挂或立,每一帧都像电影里的场景。
    这种地方会令人感到自身的渺小,人和这里土地上的岩石、植物无二,都被天地包裹着。
    这里远离喧嚣纷扰,呼吸,呼吸就是唯一需要做的事情。
    琴弦被拨动了,林寐试了音,随便弹了听不出是什么的曲子,接着才正式开始。
    男生骨节修长有力,能执笔能投篮还能弹琴,他颔首,漆黑的睫羽衬得眼皮薄白,冷淡的面容在昏黄的灯泡下奇异地出现一抹温柔的神色。
    吉他音色入耳像一首诗,温和又含蓄,起起伏伏都撩动着人的耳膜。
    陶楂一开始没听出来这是什么歌,到林寐启唇吟出歌词时,他才恍然反应过来,是《起风了》
    林寐声音很轻,仿佛只准备唱给陶楂一个人听,即使周围不少人在朝这个方向张望,他眼里的观众也明显只有陶楂一个人。
    “…我曾难自拔于世界之大,也沉溺于其中梦话。不得真假,不做挣扎,不惧笑话。”
    “我曾将青春翻涌成他,也曾指尖弹出盛夏。心之所动,且就随缘去吧。逆着光行走,任风吹雨打。”
    “…心之所动,就随风去了。以爱之名,你还愿意吗。”
    陶楂心跳如擂,眼前眩晕,耳朵里不断重复播放着林寐唱歌时的声音。
    曹严华在一旁如电线杆一般擎着天,他双手插在裤兜里,刘海被风吹得乱风。不知是因为歌曲想起了什么,他红着眼睛,看起来还是笑嘻嘻的,“哟,真起风了。”
    耳畔有帐篷被风吹得呼呼啦啦作响的噪声,人声变得沸腾,在此处逗留过夜的基本都是年轻人,骤然发生的天气变化没有让其中任何一人发出牢骚。
    相反,有人双手挡在嘴边,朝天呐喊,“来啊!来啊!干我啊!”
    有女生也喊:“老娘是同性恋!我上个月和我女朋友领证啦!”
    不知是从哪个方向,又传来一声,“我!骨癌!我想活下去!!!”
    “草,兄弟加油!”
    狂风大作,群山之间发出鬼哭狼嚎似的怪音,灯泡在灯架上摆荡,一圈圈的灯光则在地面摇漾。
    风变成刀子,割在每个人的脸上,但没有人往帐篷里钻。
    陶楂也没有,他眼睛都被吹得眯了起来,身心却觉得前所未有的畅快。
    曹严华用开瓶器给林寐和陶楂一人开了一瓶啤酒,白色泡沫从瓶口滚滚涌出,曹严华往前走了走了,捏着酒瓶,“徐序,我草尼玛!”
    陶楂呆呆地看着,林寐在他耳边问,“你有没有什么想说的?”
    反正青苔山偏僻,反正异地他乡,反正一切都迎来了结尾。
    他被林寐这种人压得喘不过来气的青春期,他总是觉得自己太差劲的青春期,他不甘平凡的日夜,他屡次放弃又屡次爬起来的血泪……新的阶段已经开始,新的战场已经在等着陶楂去挑战。
    这一回合,输赢任它,他要不负年华。
    陶楂憋了口气,他闭上眼睛,破釜沉舟般朝着空荡荡的群山喊出:“林寐,我讨厌你!”
    他嗓门本来就不大,风把他的喊话吹得支离破碎,但林寐却听清了。后者歪了下头。
    喊完,陶楂用手指挠了挠林寐的膝盖,少年的脸不知道是被风吹红了还是被啤酒那点酒精度给烧红了,他清清嗓子,终于说道:
    “把我讨厌你留在这里,我喜欢你只说你一个人听。”像是捧着什么珍贵的小秘密般,他在林寐面前不停重复,“喜欢喜欢喜欢,我喜欢喜欢喜欢你。”
    林寐喉结微动,心脏的悸动使人呼吸困难,他眼睛似乎有些红,陶楂还没看清,就被轻轻握着脖子吻住唇。
    “再说一次。”林寐蹭着陶楂的唇,低声催促。
    勇气在刚刚已经用光了,陶楂一个字都挤不出来。
    林寐没执着于让他重复,他拇指按着陶楂的下唇。
    “对了,”陶楂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,“还要把过去的我也留在这里,那么可怜,那么弱小,那么没用。”
    “不。”林寐头一回拒绝人拒绝得不假思索,并且是拒绝之后才沉思原因。
    林寐说:“好的,坏的,可怜的弱小的。只要是你,都是属于我的。”
    男生笑起来,“你不要你那样的你,我要。”
    陶楂喉咙发涩,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个活生生的真实的人类,此刻却产生了自己是一株植物的错觉,不是花坛和绿化带里的植物,是原始丛林里想怎么生长就怎么生长的植物。他扎根在最肥沃的土里,饮着最充足的雨水和阳光。迎风不惧。
    他长成参天大树,长成瑰丽的花,哪怕长成一株柔弱的害羞草。这是只属于他的自由和勇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