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御书屋 > 穿越架空 > 年代文里的反派小媳妇 > 年代文里的反派小媳妇 第296节
    陆让就说,她跟方娇娇好久没见,两人多待一会,买东西他自己去。
    辛蜜当即不客气地把妹妹拉走了,留下个无情背影。
    辛甜摆摆手,回到房间就瞧见趴在窗户那里,不住往下看的人。
    “方娇娇!”
    她冲过去,直接扑人身上,许久不见特别兴奋。
    方娇娇也抱着她,因为腿的问题倒是不敢蹦跶,只能大喊大叫,辛蜜坐在一旁,听得脑阔疼。
    这比一百只鸭子还要吵闹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另一边。
    陆让离开北京酒店,直奔着天桥而去。
    下了公交车,熟门熟路地找到陆家,不是以前打杂院里板正的青砖瓦房了,是个只有两米高的窝棚,毛毡当顶,划出十来个平方就算一间屋,住着陆家三个人。
    只是看情况,只见到陆长明一个,小板凳坐在门口,短袖白衬衣皱皱巴巴的,没了之前见面的精气神。
    陆让没见到柳烟和陆相,便径直上前。
    “聊聊?”
    陆长明抬头,颓丧道,“聊什么?在你面前耍婚生子的派头吗?”
    陆让语气平淡,“你以后打算住着?”
    门开着,一眼看过去能瞧见里面的情况,就摆了一张木架子床和一张小桌子,其他七七八八乱七八糟的东西就已经将不大的小屋给占满。
    小桌上有一个茶杯,床下踢了一双鞋,床上枕头也只有一个。
    这屋没像说的那样,住陆相一家三口。
    陆耀光被认回去还好说,柳烟呢?陆相呢?
    陆长明摸了一把脸,使了劲,白净的脸面就被搓红了,嗤笑着说:“笑话看完就走吧,我们可不是什么兄友弟恭的关系。”
    陆让没动,“你是陆家当继承人培养出来的,还在上学吧。”
    陆长明顿住,转过身眼底带着打探。
    陆让说:“这是你最后的机会,学业有成还能出人头地,陆耀光名声臭了,他肯定会哄陆相拽着你,养了二十年的儿子,肯定比刚认回来的亲。”
    他甚至觉得,陆家主家那肯定也是这个结果。
    这些天早早晚晚他已经把陆家真假公子的事情给摸清楚了。
    是暑假期间,陆家家主陆景舜打算带着一向优秀的儿子认识人脉,大三巩固一年,大四实习就能直接来接他的班,一点点把陆家资源过度下去,同时也有心给儿子找一门强有力的姻亲。
    和平饭店正聊的尽兴,装服务员的柳烟闯进去,拉着陆长明就哭。
    陆让也是来了才知道,他骗爷爷断关系的生病借口,倒是也让柳烟利用了一番。
    爷爷癌症快死了,死前想要再见孙子一面,要说身为儿媳不忍心老爷子遗憾是假,真正原因是因为她男人被前头那个女人抢走,她记恨,所以在知道前头那个当年的计划后,来戳穿真面目,她是真的爱陆相,才不是三。
    一番话拿爷爷闯开局面,再为自己诉苦,真真假假为什么,反正话传出去了。
    陆景舜黑了脸,邀请的人也当场走了。
    他原本不信的。
    陆相这个旁支子侄,是的,陆景舜和陆景贤一辈,都是陆家景字辈的,陆相以往打秋风就经常干不要脸的事,当年趁着委员会的风还着实嚣张好一番,是个什么人,十分也看透个七八。
    柳烟也明白不可能靠自己张嘴说,带来了个老婆婆当证人,当年的护士长,给陆长明接生的人,坦白当年陆相先是吓唬人早产和媳妇一天生,又拿她当时偷公家财产当要挟。
    “不过大老爷你放心,我就骗骗陆相的,产房那么多人,我怎么可能当众把两个婴儿给换走,我记得很清楚,大老爷你的儿子胸口一颗痣很明显的,我就骗陆相,有痣的是他儿子。”
    那会还没什么委员会,胸有大痣可是好兆头。
    后来就平静了两天,闹出来了陆家滴血认亲的场面。
    陆让更倾向于,陆景舜什么都调查完,确定了陆耀光的身份,给了这么一个由头来当借口。
    “老莫见面之前,你还住在陆家就能证明这点,养你的父母不舍得,养陆耀光的父母肯定也舍不得他。”
    陆长明认真起来,“你想报复陆耀光?”
    知道他抢了这么个人的位置,陆长明就调查过,知道陆耀光和陆让的恩怨。
    说话听音,陆长明认为陆让害怕了,害怕和陆耀光差距越拉越远,才找上了他。
    “我不会和你合作的,你们的事我不搀和。”
    像陆让说的,他还要指望父亲……养父,想要顺顺利利毕业,能拿捏住陆耀光的只有养父。
    所以医院养父出现后,他借着机会回了生父这里住,就是要养父心疼的。
    甚至,刚刚他都看到胡同口藏起来的身影,是养父身边最得用的秘书。
    肯定也看到陆让了。
    陆长明吐出一口气浊气,“你走吧,你都已经迁居到南方,老老实实毕业过好自己的日子就是,北京以后少来。”
    陆让:“昨儿陆相给我爷爷打电话了,现在也是你爷爷。”
    陆长明:“?”
    陆让:“听音是想把孙子送到生病的老爷子跟前尽孝。”
    陆长明脸色瞬间难看下来。
    这个孙子是谁?
    必然不会是陆耀光,之前几年都没要陆耀光去尽孝,这是想把他弄出北京。
    陆长明纠结起来,“领你这个情,我再说话舌头就短你三分。”
    陆让:“那就把这个人情给还了吧。”
    陆长明:“什么?”
    陆让:“看着陆相夫妻两个,别让他们再有机会跟我爷爷联系。”
    只有千年抓贼的,没有千年防贼的。
    那就只能从根子上看住捣乱的俩人,陆让觉得陆长明能办到。
    陆长明答应了。
    “我在京一日,就不会让他们翻出花来。”
    为自己也得看好了人。
    陆让心满意足,“我还有事,至于你如何跟养父说得我们见面的事,随意。”
    陆长明心惊,再回神陆让已经转身离开,很快消失在眼前。
    陆让离开大杂院,掉头去了熟悉的小店,零零散散买了不少东西,两只手都占满了才朝饭店走去。
    饭店没人。
    陆让将东西放好,找去了前门大街,隔着玻璃墙能看到里面忙碌的身影。
    店里,辛甜忙得像只花蝴蝶慢店飞,一会给娃娃衫搭配跳裤子,一会给裙子添个细腰带,简单的弄了弄,再挂上去看起来就洋气时髦得多。
    明明类似得意思,搭配出不同的感觉。
    辛蜜诧异,震惊。
    她妹妹不是打小只认红色!就一个月没见,妹妹审美上升这么多?
    有些在辛蜜看来,妥妥的经典复古风,当然,□□镜花衬衫除外,女性谁穿这个。
    赵新丽翻着也无奈,“这是我之前自己抢活抢来的,批发市场一大包卖比单件便宜多了,不过拆出来好多都不用看,根本没办法卖。”
    也为这个,才开始让凤娟捡着她摊上卖得好的给她批发,总算是买再踩过大坑。
    “这还是第一批货呢,到现在都没见动,甜甜你看看,怎么搭。”
    辛甜微笑,“这些在店里肯定没办法卖,不然拉去广场吧,我们之前逛街看到广场上有人跳迪斯科,穿的就是这种。”
    扛着收音机,啪啪打开,小青年留着长发,穿着大喇叭裤花衬衫,当时辛甜一看就被吸引了。
    别的不说,放在广场上的吸睛效果,就比隔壁卖艺耍大刀的好看。
    “反正大码中码各半,这些花色男女都能穿。”
    “卖,卖给男的?”赵新丽傻眼,她进的女装啊。
    “试试看呗。”方娇娇也鼓励,“卖出去几件算几件,回本就行。”不过她觉得,她妈妈好像不适合做生意。
    不过进京陪读,方娇娇还是希望妈妈有点事情干的,如今大一生都是强制要住校了。
    正商量着谁去摆摊时,陆让推门进来了。
    辛甜一瞧,衣架子呀。
    她抓起一套,“路让陆让,你快帮我试试看,你要是能穿,那去广场上肯定不愁了。”
    陆让虽然瘦,可他高呀,一米八多的个,总觉得是给肉的营养全被骨头吞了。
    陆让奇怪,却还是乖乖去了布帘子隔开的试衣间换上。
    喇叭裤短两寸,好歹膝盖下头是大喇叭,一动空荡荡的,倒是没全露脚脖子,夏天穿还算凉快。
    花衬衫的肩小了点,穿也能穿,显着宽肩窄腰,衣摆扎进裤腰里,松松拉出一边来,看着痞里痞气的。???
    辛甜小眼神不住地上下打量着陆让,眼睛里头的光亮晶晶的,手上拿过个更亮的小□□镜架在陆让鼻梁上。???
    陆让推了下,“这么戴着要看成斗鸡眼了。”
    辛甜见他不习惯,看到效果也就拿下,“可惜你头发弄成板寸,不适合戴。”
    单穿衣服留寸头还能是痞气里头带匪气,加上眼镜就奇怪了。
    赵新丽:“可以哎,那这些到时候就傍晚拿去摆地摊,晚上工厂下班了人多。”
    方娇娇主动,“妈妈我陪你去。”小眼神却不住地往陆让和辛甜身上打探。
    这俩人,现在关系这么好吗?
    辛甜直接就上手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