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御书屋 > 都市言情 > 三百七十公里 > 三百七十公里 18
    为什么峰哥会出现在这里,这是我当下脑子里的疑惑。
    又为什么他会是我朋友,在他当着其他人面前叫我名字时,这又是我脑中跑出的疑惑。
    他就像个变态一样朝着台上的女主唱不断吹口哨,台上的女主越唱越起劲,他的动作也越来越夸张,甚至不只是他,其他客人的举动也和他不遑多让,那简直就像是……
    「像不像小型演唱会阿,很屌吧!」阿杰在我旁边说道。
    「他们几个是?」
    「就像你看到的,他们是这里是固定班底,每週会有固定的表演时间,大部分都是你之前看到的那几个,我们之所以无心在社团上,是因为我们把所有心力和时间都投在这里。」
    「那个主唱呢?」
    「她是我们找来的主唱,人长的漂亮又会唱歌,而且还有粉丝喔。」
    「你说的粉丝该不会指……」我指着台下情绪激动的峰哥说道。
    「就之前只来一天就闪人的你那个朋友,看的出来他很热情喔。」
    「主唱那么可爱,当然热情。」
    台上的女主唱正唱着张惠妹的「三天三夜」,高亢明亮的声音划破了整个舞台,台下的客人也越来越振奋,峰哥那傢伙就更不用说了,简直就像入魔一样。
    稍微观察一下女主唱的穿着,一席黑色的紧身上衣加上若隐若现的粉红色小可爱,不时挑逗着台下观眾的神经,短到不能在短的牛仔短裤,配上黑色的马靴,也难怪台下的人会为她倾倒。
    就这样随着「三天三夜」安可了好几次之后,台下的观眾才愿意放过她,而这时峰哥也走了过来。
    「想不到你也来了。」明明是我的疑惑,想不到却变成他丢给我的问题。
    「你不是说吉他社的傢伙都很无聊。」
    「之前是很无聊阿,可是我不知道他们居然还有隐藏人物。」
    「谁叫你没有打到最后,难怪你快打旋风从没赢过我。」
    我就这样跟他一直嘴砲,之后没多久台上的人也下来,因为他们虽然是表演者,但却不是主场,在这舞台上,似乎是用轮流的,在他们之后,又来了一团,只不过人潮比起刚刚明显黯淡的许多,原因很简单,因为主唱是个男的。
    而且重点是,这个主唱长的就跟路旁随处可见的流浪汉一样,跟他比起来,流浪汉社长的颓废,可能还比他好看。
    「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。」我差点就忘了来这里的用意。
    「你现在看到的这些,是我们的乐团。」
    「恩恩,这我知道,你刚刚有说了。」
    「除了那个女主唱之外,剩馀都是我们学校,也就是白天社团你看到的那些。」
    「喔喔~」我刻意拉高了语气,因为我对社员没什么兴趣,今晚唯一让我回票价的,只有那个女主唱。
    「再来就是我们乐团的名字。」
    「?」
    「叫做砍马团。」
    「……」
    「马是跟你们有仇吗?」
    「不,你误会了,这是我们的英文名称。」
    「comeon」
    「……」突然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。
    听他们说砍马团成立的最主要活动就是表演,而这个露天咖啡就是他们的舞台,据说是因为阿杰的老爸当初也有入股投资这家店,所以算起来也是他们家的一部份,而他说的打工,其实理由很简单,只是想找一个会唱歌的人。
    后来我才知道,他们之所以在另外找主唱的原因,是因为现任的要专心准备考试,因为家庭原因,她只能休学,所以才会到这主唱当成工作。
    这个女主唱有个很好听的名字,叫做小沁,全名叫做吴思沁,一个人的名字当中就有两个心,代表这女生的心事一定很多,这是峰哥在听到她名字之后,私底下跟我说的,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从哪掰来这些歪里,我只知道,小沁的心事,真的很多,一直到最后,我才发觉到,原来名字存有两个心的人,真的是不好了解。
    而你一旦想了解,就会莫名的跌入对她的思念。
    是否因为名字存有两个心的缘故才这样,我并不知道,我唯一清楚的,我对她的感觉,并不是只有想念而已。
    我跟她的认识在于阿杰,她跟我的认识在于一场音乐,他们有意将我培养成他们团里的主唱,而首先要做的,就是必须培养感情,也就是她对我的了解。
    峰哥很喜欢这个小沁,但并不表示她不爱小郁,这又不能说是他见异思迁,因为他很清楚这两者间的差别,前者是崇拜的感觉,后者则是爱情的成分,对于他的排解,我真的是很佩服,因为一个人要看清自己的感情,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,尤其是对我而言,有些事情,即使你遇到了,你未必知道,更有很多事情,即使你知道了,你也未必能选择。
    峰哥很喜欢小郁,更爱小郁,但是小郁不喜欢他,更不爱他,即使他自己知道这点,但他还是依然故我的,就好像明知道拿石头砸自己的脚会很痛,而且还会流血,但他却选择了受伤,也毫不后悔。
    小沁的家庭从小就出了问题,她的母亲在她十八岁那年就死了,听说是被父亲气死的,父亲则是因为失业关係,长期喝酒浇愁,因为这样经常会对她施暴,后来因为如此而离开家里。这一走就是两年,现在都已经二十岁了,当其他跟她一样的女孩在快快乐乐,高高兴兴的念大学时,她却要背起现实的重担,没有人愿意想这样做,包含她自己,但她却没办法,因为她没有选择的馀地。
    听到她的事情之后,我才发现到,原来我是幸运的,即使我的家庭不算富裕,至少可以和乐融融,而且双亲依旧健在的,对于她而言,我想,我真的是幸运很多。
    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跟我说她的事情,一直到我跟她认识第二天之后,她找我去喝酒,而且这一喝,就是到天亮,当然她不是真的喝到天亮,而是我跟她就这样孤男寡女的相处到天亮。
    「为什么你会想找我喝酒?」在她约我出来时,我心里的疑惑。
    「你觉得这很重要吗?」
    「呃,也不是这样说吧,只是我们才认识两天而已,不是吗?」
    「比起认识一个十八年,却活活气死我母亲的人,认识两天对我而言,又算什么。」
    「……」
    「其实你可以不用来的。」
    「让女生一个人在外面喝酒不太好吧。」
    「怎样不好。」
    「比如说……」
    「比如说什么?」我脑中突然闪过很多不该想的画面,但是我不能说出来,因为一但洩密,事情会很大条。
    「反正不好就是了。」
    她手中的啤酒从没停过,杯子始终一杯接着一杯的,一直到后来乾脆整罐拿起来喝,对于眼前的景象,我不知道该说什么,但是我又不好陪她喝,因为我酒量不是很好,之后我就这样看着,听她说起以前的事情,我想所谓的酒后吐真言就是这样吧。
    就在她喝完足足一打啤酒时,终于倒了,而且不只是她的人,还有我的钱,她只跟我说忘了带钱,之后就这样昏睡过去,然后留下我在原地。看着她的帐单,十二罐的台啤,外加几杯调酒,即使我不懂英文,我一样能看懂威士忌的字母怎么拼,一杯就要三百元,而且她还连喝了三杯。
    这时候的我可以做两件事情,第一是装作不认识,只要负完我的钱就好,然后瀟洒离去,说真的,我跟她之间毕竟也才认识两天而已,我没必要为了一个不熟的人,帮她出酒钱;第二是好人做到底,打电话给她朋友,请她朋友带她回家,当然酒钱还是得她自己付,就在我决定这样做时,我才发觉到一件事情。
    她身上的手机居然没电了。
    更要命的是,我的手机也没电了。
    其实我可以选择第一条路的,但到后来我却又自己杀出第三条,我自己拿着她的帐单到柜台付帐,我的小朋友就这样瞬间消失了一张,我没有多馀心力去哀悼死去的一千块大钞,我只能去想,现在的我,该怎么办。
    我不知道她居然醉到这种程度,连站都站不起来,之后我又无法兼顾太多,然后在我出来之后,好死不死的,我又遇到一个人,在我又遇到他之后,我才真正了解到,原来有很多事情,真的是注定的,而那注定更是怎样切,也切不断的。
    「为什么你会在这里。」我说。
    「会来pub的,除了喝酒还能干嘛。」
    「那你为什么要喝酒?」
    「因为我找不到,可以让我彻底死心的理由。」
    那不是我第一次看峰哥喝酒,却是头次看到他这么寂寞。
    就像我看到小沁一样。
    *我找不到喝酒的理由,只能选择寂寞。*